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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8年以來,筆者一直在檢察機關從事審查批捕工作。在我所經手審查批捕的各類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中,我感觸最深的始終是未成年人犯罪。每當我審查批捕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時,我的心情都十分沉痛。十五、六歲的年齡,是多么美好的花季,是多么令人羨慕的年華。含苞初放的花朵,早上八九點鐘的太陽……這是一串串多么美好的字眼。然而,由于觸犯了刑律,由于走錯了人生的第一步,他們從充滿陽光的美好世界步入了高墻、電網的鐵窗生活。因此,我們不得不為這一支支過于早謝的花朵而痛心、而惋惜;我們不得不為未成年人能否健康成長而疾呼、而憂慮;我們不得不自覺地為有效控制、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而傾心、而盡力。因為,它關系到祖國、民族的未來與興衰,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宏偉大業。
(一)
據至的統計數據表明,荊州區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呈現以下六個方面的特點:
1、犯罪勢頭逐年上升。,荊州區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占當年涉嫌犯罪總人數的3.16%;上升至13.19%;上升至18.6%;上升至22.3%;上升至22.6%;上升至26.7%。與相比,未成年人犯罪人數上升了23.54%。這些逐年上升的數據不得不令人憂慮重重。
2、犯罪形式以團伙為主。在這六年的刑事犯罪案件中,團伙作案的明顯增多,社會危害性越來越大。其中,未成年人團伙犯罪案件遠遠高于成年人團伙犯罪案件。未成年人小的團伙一般不少于三、四人,大的團伙成員多達十幾人,且有的團伙之間相互交叉作案,尤其是搶劫犯罪最為突出。如未成年人秦某某、萬某某等10余人的團伙搶劫案。6月至9月,秦某某等人糾合在一起,先后竄到北環路的太暉村、大北門外的秦家巷、西門外的繁榮北街等地,以一人租乘“摩的”,其他人事先埋伏的方式,采取持刀威脅、使用暴力等手段,僅三個多月時間就搶劫作案9起,共搶得摩托車8輛、手機1部、現金548元。搶得的現金及物資共計價值2萬余元,且持刀致傷1人。在這一犯罪團伙中,成員分工明確,各負其責。有領頭的負責人,有現場搶劫的具體實施人,有中心現場附近的望風人,還有搶劫現場以外的專門銷贓人。經審查,共依法批準逮捕6人,依法決定追捕4人。這伙犯罪嫌疑人中,年齡最大的17歲,最小的14歲,主犯秦某某年僅15歲。
3、犯罪類型復雜多樣。至,我區經審查批捕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有8種類型。其中搶劫案件占64.5%;故意傷害占16.1%;強奸占8.1%;盜竊、故意殺人各占3.2%;搶奪、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分別占1.6%。上述數據表明,侵財型的搶劫犯罪居于未成年人犯罪之首,故意傷害犯罪次之。
4、犯罪手段兇殘惡劣。未成年人實施犯罪時,絕大多數都攜帶兇器,被害人稍有不從,他們便殘忍地使用兇器,且不計后果。如張某、彭某某等六人故意殺人案。他們為了“教訓”受害人,殘忍地使用釘錘、刀具,使其身體140余處受傷。經法醫鑒定,受害人系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刺破肺部及肝臟,引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據統計,至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使用暴力的占75.8%,明顯高于成年人暴力犯罪比例。
5、犯罪主體特征顯著。主體特征主要表現為“三個突出”:一是男性犯罪突出。在至審查的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除1名幫助犯罪的系在校女學生外,其余全部為男性主體。二是低齡犯罪突出。據統計,在未成年人犯罪中,16周歲以下犯罪的占絕大多數。有些參與犯罪者,年齡最小的甚至不滿14周歲,還達不到刑事責任年齡,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這些低齡犯罪者,往往以在校中小學生為作案對象,以大欺小,以強凌弱,以搶學生自行車變賣和搜荷包混天度日,致使有些學生晚上不敢到學校上晚自習。三是無業人員犯罪突出。有些未成年人還未讀完小學、初中,便不思學業,匆匆離校。他們無職無業,四處游逛,廣交“朋友”,浪跡社會,最終滑入了犯罪的泥潭。統計資料表明,學歷層次低下的無業人員犯罪一直占未成年人犯罪的絕大多數,在校學生犯罪只占其中一少部分。
6、犯罪區域城鎮居多。城鎮人口密集,市場繁榮,文化活躍,交通方便,對未成年人有著極大的誘惑。因此,鄉村無業人員以逐年增多的趨勢向城鎮集結、滲透。他們有的白天打工,晚上犯罪;有的甚至不上班,不就業,整天考慮的就是如何犯罪。小旅館、出租房和日夜開放的網吧,往往成了他們謀劃犯罪的據點,摩的、的士、在校學生和單身夜行的女性往往成了他們頻頻作案的對象。值得特別注意的是,那些以城鎮學校為作案區域的各類未成年人侵財犯罪正日益由中小學校向大中專學校蔓延,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勢。有的侵財傷人,有的甚至侵財害命,給學生、家長、學校和社會造成了永遠無法彌補的損害,留下了永遠難以愈合的創痛,嚴重影響了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
(二)
未成年人犯罪為什么如此之多,如此之猖獗?其原因主要來自于以下四個方面的因素:
1、家庭因素。這一因素集中表現為四個缺陷:一是家庭結構的缺陷。如因死亡、離婚、分居、遺棄或因打工、入獄服刑等原因,導致父母一方或雙方缺損,家庭結構殘缺不全,形成單親家庭,教育管理不能到位,思想寂寞卻無法正常交流。如蘇某、高某等團伙搶劫案。14歲的蘇某其母早年服毒自殺,其父現去向不明;15歲
的高某父母雙亡,與年近古稀的婆婆相伴為生,家庭結構嚴重缺損。二是家庭狀況的缺陷。如多子女、獨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非婚同居等家庭成員狀況以及生活條件的差異等,或多或少地影響了未成年人的心理。三是家庭人際關系的缺陷。如因父母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的人際關系障礙造成的不和睦家庭、情感淡漠家庭,使未成年人的情感受到孤立,對家庭無期望,無感情,不愿回家,不愿受到不和的沖擊。四是家庭教養的缺陷。在家庭教養方面,有的溺愛,有的歧視,有的護短,有的專橫,有的縱容,有的虐待。或管教不嚴,或管教過嚴,或期望不當。有的父母甚至不知如何管教子女,隨其自然,任其發展。如犯罪嫌疑人張某,作案時年僅14歲,重慶市云陽縣人,2歲隨父母到沙市。1996年-在沙市讀小學,9月在沙市某中學讀了一周后自動下學,一直在家玩。父母因忙于生計,對其子不管不問。家庭管教的失控,使得張某無拘無束,如同脫韁的野馬。2月,他離家出走,在荊沙城區以小旅館和網吧為家,以偷自行車為生,從不回沙市的家。8月,張某因奸淫幼女被依法逮捕。當問及他父母的住所時,他的回答是:“我沒回過家,聽說他們搬家了,不知他們現在住在哪里。”
2、學校因素。學校方面主要不同程度地存在三個問題:一是教育內容問題。如有的片面強調教書應考,從而淡化和忽略了教書育人;有的重智育,輕德育;有的重文化知識教育,輕法律知識教育。以致于有的學生已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卻還漠然不知。如:10月14日,某鄉鎮中學15歲的初二學生蔡某因其同學之間的矛盾被同學李某打了幾耳光后,蔡持水果刀將李連捅6刀,傷及胰尾和左腎,形成重傷,構成故意傷害罪。當被抓獲到派出所訊問審查時,距離派出所不遠的學校放學鈴聲響了。蔡某說:“學校都放學了,我要回家。”全然不知這6刀要使他從寬敞明亮的教室走向高墻電網的監獄。二是教育方法問題。即重視重點班,忽略普通班;強化實驗班,弱化平行班;善待優
等生,歧視“差等生”。平衡工作跟不上,轉化工作不得力,導致一些學生喪失了上進心,形成了自卑感和對立情緒。有的甚至置社會規范和價值準則而不顧,破罐子破摔,違法犯罪。如荊州城區某高中近年來曾發生過數起晚自習時在校學生偷偷溜出校外攔路搶劫的案件,其中有的還發案在臨近高考之前,而這些學生均為所謂的“差等生”。三是教育管理問題。有的學校規章制度不健全,學校管理或有章不循,或無章可循,對學生放任自由,出入隨便。如某中學在校學生姚某(16歲)、何某(15歲)、李某(15歲)故意殺人案。姚某因與同班同學羅某有矛盾,4月13日凌晨一時許,姚、何、李三人以請羅玩電腦游戲為由,將羅某騙出校外后將其打倒、扼頸,直至羅停止掙扎。此時因發現有電筒光,三人從校外現場返回寢室。過后,三人又從寢室返回校外現場,發現羅還有氣息。三人再次扼其頸部致其昏迷后,將羅從校外抬到校內一污水池邊,扒開池內雜草,將羅藏于其中并用草蓋住,然后回寢室睡覺,使羅入水溺死。試想,如果學校嚴格管理的話,姚某等人深夜還能隨意多次進出校園嗎?此案難道不可避免嗎?正在成長中的受害人轉眼之間被人為地、活生生地奪走了生命。三名犯罪嫌疑人以身試法,受到了法律的嚴懲,其中姚某因未滿18周歲被判處無期徒刑終身監禁。透折這起觸目驚心的命案,難道我們學校管理的警鐘還能不常鳴嗎?3、社會因素。一是黃色的誘惑。如某技校在校學生陳某不愛學習,不思進取,沉溺于色情電視、錄相之中,以致于發展到貪酒貪色的地步。4月27日晚11時許,酒后的陳某淫性大發,竟然將某女同學騙到本校足球場邊的草地上將其強行奸淫。二是警匪片的刺激。如某職業技術學校學生劉某,因與本校同學聶某為借五元錢一事產生矛盾,便模仿警匪片中的某些了斷方法,雙方約定各帶數人到荊州城小北門外的太湖港堤上斗毆。到達目的地后,雙方擺開陣勢決斗。在斗毆過程中,劉某用腳猛踢聶某腹部,致使其脾臟、腎臟破裂,后手術切除,構成重傷。被傷害者成了終身殘疾,傷害者因涉嫌犯罪被囚進了牢獄。三是教唆者的唆使。如未成年人林某原本是一起搶劫案的受害人,但他卻在曾經搶過他的犯罪嫌疑人的誘惑和唆使下逐步滑入了泥潭,一起參與多起搶劫犯罪,林某由當初無辜的受害者搖身變成了違法犯罪的侵害者。四是腐朽思想的侵蝕。一些未成年人受金錢至上、享樂第一等腐朽思想的影響,并隨著這些思想的不斷侵蝕滲透,“理想”和現實的矛盾逐步加劇,一部分意志、立場不堅定者便自覺不自覺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五是無業的困擾。如犯罪嫌疑人王某(15歲),重慶市巫山縣人,來荊州打工、就業無著。當得知年邁的母親遠在深山老家生病后,孝順的他想回家探望,但又苦于身無分文,只好愚蠢地伙同他人實施搶劫犯罪。第一次持刀搶劫單身女性未遂,第二次在同一地點持刀搶劫同一單身女性時被現場抓獲。在看守所訊問他時,他神情黯然,淚水漣漣,呆望著雙腕冰涼的手銬好久說不出話來。
4、自身因素。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分析,當未成年人處于少年期時,由于心理活動的增強,他們對事物有了某種向往,對需要有了一種強烈的欲望。但他們又往往不理解自己思想、意識、情感的目的和意義,不懂得自己行為的道德規范,意志薄弱,感情沖動,情緒不穩定,易受壞的影響。當他們進入青年初期時,他們的心理處于最活躍的階段,抽象思維能力顯著增強,物質欲望和精神欲望開始變得十分強烈,在情感上易于激動,喜歡尋找刺激,喜歡各種交往,喜歡東跑西竄,聚團結伙。所以,一方面由于欲望的強烈,感情的沖動,一方面由于身體的巨大剩余能量等待釋放,再加上某些特定的條件和誘發因素,就很容易犯罪。因此,有的未成年人為滿足物質欲而搶劫、搶奪、盜竊、敲詐勒索;有的為滿足性欲而強奸、淫亂嫖宿;有的為滿足逞強好勝、“哥們義氣”的精神欲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和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他們是非顛倒,愛憎不分,好壞不分,美丑不分,榮辱不分,甚至往往把自己一時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如7月28日凌晨1時許,17歲的犯罪嫌疑人洪某伙同吳某、皮某、馬某閑逛到荊州城區新南門夜市,本來明知兜里無錢,卻硬著頭皮去瀟灑。因宵夜后無錢結帳,老板不讓走。洪某提出搶“的士”。于是,將馬某某押在餐館,洪某等人持刀在長江大學農學院附近搶走的士司機現金290元。然后返回新南門夜市付清宵夜款,取出馬某某,每人還分得贓款20元,不亦樂乎。然而,樂極生悲,他們很快便落入了疏而不漏的恢恢法網。
(三)
未成年人犯罪逐年上升,日趨嚴重。嚴峻的社會治安形勢向我們表明,我們必須采取控防對策,而絕不能束手無策。根據未成年人犯罪的狀況,提出強化“四個意識”的控制和預防對策:
1、大力宣傳法制,強化法律意識。目前,還有為數不少的未成年人對什么是法、什么是違法、什么是犯罪等問題模糊不清,或知之甚少。因此,必須加大法制宣傳教育的力度。首先要從學校抓起,從學生抓起,從小學生抓起,使他們從小就受到全面的法制教育,使法制教育始終伴隨他們一步步健康成長的過程。結合學生特點,要重點宣講一些與學生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要重點學習宣傳《憲法》、《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要拓寬法制宣傳渠道,通過上法制課、印資料、辦櫥窗、辦圖片展、看錄像片、看電影、組織法制文藝宣傳、開“模擬法庭”以及請服刑人員現身說法等多種形式,使廣大學生逐步養成“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習慣,使我們的學校逐步形成依法治校的良好氛圍。
2、矯治不良行為,強化美德意識。黨中央、國務院對公民的思想道德建設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設非常重視,要求我們在依法治國的同時,堅持以德治國。我們要充分認識其重大意義。要認真學習《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和《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通過學習,堅持用社會主義的道德標準規范和約束自己的言行,矯治不道德不規范的言行。要弘揚真善美,摒棄假惡丑。有些未成年違法犯罪人員十分錯誤地認為,用偷來的、搶來的、騙來的錢吃喝玩樂,盡情享受才是美,卻不知這是丑惡,這是違法犯罪。作為正在成長過程中的未成年人,要從小堅持以德為本,毫不利己,專門利人,毫無自私自利之心,“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從小陶冶美的思想,塑造美的靈魂,養成美的德行,人人爭做高尚的人,純粹的人,有道德的人,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
3、堅持“三個結合”,強化綜合防范意識。一是打擊處理少數與教育挽救多數相結合。對社會危害結果較小的未成年初犯、偶犯、從犯和脅從犯,要盡量教育挽救;對罪大惡極、情節嚴重的主犯、累犯、慣犯和教唆犯,要嚴厲打擊。二是學校教育、家庭教育與社會共同教育相結合。要形成制度,形成網絡,形成規律。要常抓不懈,警鐘長鳴,防患未然。對于已畢業離校的學生,要盡量解決就業,讓他們有事可做,防止過早流入社會后染上不良習氣。通過各部門、全方位的共同努力,精心打造好控防未成年人犯罪這一宏大的系統工程。三是清除精神“污染源”與凈化、優化社會環境相結合。實踐證明,電腦室(網吧)、電子游戲室、錄相室、臺球室和卡拉ok廳、歌舞廳這“四室兩廳”往往是藏污納垢的場所,滋生犯罪的溫床。許多搶劫、盜竊、傷害、
強奸等犯罪案件往往與這些場所密切相關。因此,必須徹底清理整治,涉及學校周邊的要重點整治,并教育未成年人自覺遠離這些場所,防止精神污染。同時,要經常組織開展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動,為未成年人積極營造優良的學習環境和生活環境,堅決抵制各種腐朽思想、腐朽文化的侵蝕。4、提高應變能力,強化自我保護意識。保護未成年人,除了法律保護、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這五種保護措施之外,還應強調自我保護,這也是預防自身犯罪和防止犯罪對自身不法侵害的一條重要措施。自我保護要堅持“三要”:一要善于明辨是非。在漫長的人生旅途中,我們會遇到形形色色的人,碰到各種各樣的事。作為在人生旅途剛剛起步的未成年人,要踏踏實實地邁好前進中的每一步。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要分清哪是合法,哪是非法;誰是好人,誰是壞人;什么樣的事做得,什么樣的事做不得。要謹慎交友,穩重處事,小心誤入歧途,落入圈套,謹防一失足而成千古恨。二要學會處理緊急情況。當其遭受不法侵害時,應當靈活地選擇迅速脫身、大聲呼救、奮力反抗、拖延周旋、電話報警等一系列的處理措施,確保人身和財產的安全,不要被動就范,任人擺布。三要依法自我保護。要幫助教育未成年人懂得:如果自我保護不合法,就有可能涉嫌犯罪,由受害人變成犯罪嫌疑人。當其遭受不法侵害時,完全可以奮起正當防衛。但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必須是不法侵害行為正在進行,既不能事前防衛或事后防衛,也不能明顯超過必要的限度去防衛。否則就是防衛不適時或防衛過當,就要追究自身的刑事責任。因此,自我保護必須依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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