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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將試點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區農村基本養老保險于 年1月開始試點。 年9月1日起。區是15個試點區縣之一。為保證已參保群眾的切身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實現平穩過渡,按照《 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渝府發〔 〕85號)文件精神,根據《 市 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意見》 府發〔 〕 號)制定本處理意見。
一、年9月1日起統一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相關政策執行。 市 區農村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 府發〔 〕56號) 市 區農村基本養老保險補充意見》 府發〔 〕51號)從 年8月30日起停止執行。
二、年9月1日已年滿 周歲的老年人員,已參加原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并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中。將個人賬戶存儲余額一次性全部退還給本人,終止原農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按照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相關政策領取80元/月的基礎養老金,也可自愿選擇一次性補繳一定數量的養老保險費后領取對應標準的養老金。
三、年9月1日前年滿55周歲未滿 周歲的人員,已參加原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并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中。將個人賬戶存儲余額一次性全部退還給本人,終止原農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由原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發給每月80元的基礎養老金,直至年滿 周歲。同時,個人可自愿選擇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四、其參保時躉繳的養老保險費及后續的正常繳費中個人賬戶存儲額全部退還給本人,參加原農村基本養老保險時距領取養老待遇不足15年的人員。終止原農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個人可自愿選擇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五、可選擇一次性將個人賬戶存儲額全部退還給本人,原農村基本養老保險的正常繳費人員。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同時也可以選擇繼續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將原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繳費年限一次補記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繳費年限。
六、本處理意見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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